【导语】:汕头毕业生档案去向一般分为毕业后直接就业的、继续升学的和待业的(未有工作、未升学),分别派遣至不同的部门,详情可查看正文内容。
毕业生档案去向一般会有三种情况:
第一种:毕业后直接就业的档案接收单位单位
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直接接收、管理档案。
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其他单位或私有企业:按工作单位属地或户籍属地的区(县)人社局档案保管部门保管档案。
第二种:继续升学的档案接收单位单位
境内升学:派遣至升学学校。
赴国外或者境外攻读学位:可由学校将转至户籍所在区(县)人社局档案保管机构保管或办理委托保管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第三种:待业的(未有工作、未升学)
毕业生:档案转移至户籍所在区(县)人社局档案保管部门保管。
毕业生:暂不派遣,保留在学校;保留期限及操作流程视学校规定。
温馨提示:
毕业两年内如在市外落实工作的,可凭单位接收函和报到证到档案保管单位办理改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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