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根据《汕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关于促进人才集聚的若干措施》,符合条件者享政策补助最高达4.8万元。
【新引进应届毕业生补助】
1、补助对象:新引进为国内全日制本科并获得相应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毕业两年内)。
2、补助标准:“双一流大学”(或所学专业为“双一流”学科)者给予每人每年综合补助2.4万元,非“双一流”者给予每人每年综合补助1.2万元。
3、补助期限:最长连续补助2年。综合补助分2次发放,共发2年,分别于人才在我市缴交社会保险(五险)或住房公积金满1年和满2年后核发。
4、申报条件:①“新引进”的时间节点,指2020年3月1日后(含当天)引进且首次与区内企业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应届毕业生(以劳动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020年3月1日以前已在区内企业缴交社保的应届毕业生,不适用于本措施;②“应届毕业生(毕业两年内)”是指取得毕业证书之日起两年内,“应届毕业生”对区域没有限制,包括本、外地籍生源;③全日制本科并获得相应学士学位;④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全职劳动合同;⑤在该单位按规定连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五险)或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
5、申报材料:①学历学位证书;②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③参加社会保险或缴纳住房公积金证明;④身份证;⑤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⑥补助申请表;⑦其他需要提交的相关资料。
【实习生补助】
1、补助对象:来区内企业实习的“双一流大学”(或所学专业为“双一流学科”)学生。
2、补助标准:每人每月1000元,补助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一年可以累计计算,不足一月的按实际工作天数测算。
3、申报材料:①实习协议;②实习鉴定;③考勤记录; ④学生银行卡号;⑤身份证;⑥补助申请表;⑦其他需要提交的相关资料。
【人才免费体检】
1、体检对象:在区内企业工作的副高级职称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人才,包括新引进和现有存量的上述人才。
2、支持标准:每年免费安排市三甲医院体检一次。
3、时间安排:原则上安排在每年下半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申报材料:①身份证;②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③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④社会保险参保证明;⑤其他需要提交的相关资料。
备注:本措施自印发之日(即2021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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