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本地宝 > 办事指南 > 汕头社保 > 汕头低保 > 汕头城乡居民低保办理指南
汕头城乡居民低保办理指南
2022-07-28 17:49【我要纠错】
汕头市应该如何办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济?办理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提交什么材料?本地宝小编为你提供汕头城乡居民低保办理指南。

办理条件

申请人具备当地户籍,且家庭经济状况符合当地低保标准。

办理材料

1、居民身份证

2、申请及授权书

3、广东省居民户口簿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在“粤省事小程序”提交申请,选择服务专区民政百项栏目,找到社会救助在线办理,填写本人及家庭成员基本信息,并手机签署《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电子授权书》(户主及家庭成员须人脸验证,若不在一起居住可发送微信链接),扫描上传户口本、身份证等相关材料,提交等候工作人员审核。

2、受理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经济状况信息化核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经济状况信息化核对结果,生成核对报告,出具受理或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告知申请人。申请人对核对结果有异议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重新开展经济状况信息化核对。

3、审核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出具受理通知书后,对申请人家庭实际情况逐一入户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并将调查核实结果在村(居)民委员会设置的村(居)务公开栏、社区公开栏以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公共服务大厅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将相关材料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公示期间有异议且能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民主评议,并将民主评议结果和相关材料一并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4、审批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全面审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上报的调查材料和审核意见,并随机抽查核实,作出审批决定。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及时予以批准,并在申请人所在村(居)民委员会设置的村(居)务公开栏、社区公开栏以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公共服务大厅进行公示;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批准,并在作出审批决定的3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公示后有异议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组织调查核实,并将调查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发给《最低生活保障证》,从公示结束之日下月起给予救助待遇。

线下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应当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户籍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人代为提出申请。申请人应签署《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

2、受理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经济状况信息化核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经济状况信息化核对结果,生成核对报告,出具受理或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告知申请人。申请人对核对结果有异议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重新开展经济状况信息化核对;

3、审核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出具受理通知书后,对申请人家庭实际情况逐一入户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并将调查核实结果在村(居)民委员会设置的村(居)务公开栏、社区公开栏以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公共服务大厅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将相关材料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公示期间有异议且能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民主评议,并将民主评议结果和相关材料一并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4、审批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全面审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上报的调查材料和审核意见,并随机抽查核实,作出审批决定。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及时予以批准,并在申请人所在村(居)民委员会设置的村(居)务公开栏、社区公开栏以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公共服务大厅进行公示;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批准,并在作出审批决定的3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公示后有异议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组织调查核实,并将调查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发给《最低生活保障证》,从公示结束之日下月起给予救助待遇。

办理地址

1、汕头市金平区民政局社会救济股窗口

办理地点:汕头市金平区石炮台街道东厦路50号三楼社会救济股窗口

办公电话:0754-88634586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位置指引:可搭3,23,18,123,35,101路公交车到汕大附属一医院站下

2、汕头市龙湖区民政局综合窗口

办理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金霞街道榕江路5号设计大厦东梯一楼大厅1号窗口

办公电话:0754-88267501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五 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位置指引:3路、24路、10路、45路、101路、2路、38路、53路、6路、51路、

3、澄海区民政局社会救助和社会工作股办公室

办理地点:汕头市澄海区澄华街道宁川东路社区服务中心大楼三楼社会救助和社会工作股办公室

办公电话:0754-85887185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位置指引:可乘坐204路公交到府西路口站下,步行800米可到。或导航:澄海区宁川东路社区服务中心,澄海区民政局

4、濠江区各街道办事处民政救助窗口

办理地点:濠江区各街道办事处民政救助窗口

办公电话:0754-87379779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位置指引:濠江区街道办事处

5、潮阳区民政局救灾和社会救助办公室

办理地点:潮阳区北关路200号 区民政局二楼 救灾和社会救助办公室

办公电话:0754-88719600

办公时间:正常工作日8:30-12:00 14:30-17:30

位置指引:潮阳区北关路200号

6、潮南区民政局社会救助股窗口

办理地点:潮南区峡山街道东山学校南侧潮南区民政局206室

办公电话:0754-87900519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00-17:00

位置指引:乘坐交通工具到东祥路口,往前走500米左右。

7、南澳县综合窗口

办理地点:南澳县后宅镇瑞祥路1号人社局大楼二楼综合服务厅2至5号综合收件窗口

办公电话:0754-89806111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位置指引:1、驾车到达后宅镇中兴路与瑞祥路交界,沿瑞祥路向北行驶150米达到。2、搭乘公交车到后宅镇宫前大圆站下车后沿中兴路向西步行700米至瑞祥路,瑞祥路向北步行150米达到。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免费

手机访问 汕头本地宝首页

  • 汕头最低保障标准

  • 汕头中心城区非五保低保老人高龄津贴发放流程

    汕头市中心城区各区民政局应于每年7月份,自行开展高龄津贴发放准备工作,于8月上旬将辖区内当年享受高龄津贴人员名册分别报送市民政局、区财政局、承担发放津贴的金融机构。

  • 汕头2020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

    汕头市2020年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是多少钱一个月?各区之间一样吗?小编为大家介绍。

  • 2020汕头城乡低保标准和最低补差水平

    汕头2020年城乡低保标准和最低补差水平是多少?金额是多少?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 汕头2020年城乡低保标准

    汕头市2020年城乡低保的标准是什么?具体的金额是多少?小编为大家介绍相关信息。

  • 2017汕头城乡居民低保申请流程

    汕头城乡居民低保申请的条件是?申请的审批流程是什么样的?汕头本地宝为您带来。

  • 汕头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理指南

    在汕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如何办理?需要符合哪些条件和具备哪些材料呢?本地宝小编为您提供具体信息。

  • 汕头最低生活保障办理指南

    在汕头如何申领最低生活保障,需要符合哪些条件,具备哪些材料,本地宝小编为您提供具体信息。

  • 汕头低保办理地址及联系电话一览

    汕头低保办理地址在哪?如何在汕头办理低保?怎样去联系相关部门进行询问?想在就由本地宝小编来带大家了解汕头低保办理地址以及联系电话。

  • 汕头低保申请和领取方法

    汕头低保怎样申请和领取?汕头低保申请的条件是什么?汕头低保领取的步骤是什么?现在就由本地宝小编来为大家一一介绍汕头低保申请和领取的方法。

  • 汕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汕头最低保障标准有哪些?有哪些人员符合申请低保?我国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确定与发布有哪些?下面由本地宝小编来介绍汕头最低生活保障的标准的有关资料和条件。

  • 汕头持有低保证家庭公租房申请条件

    本地宝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汕头持有低保证家庭公租房申请条件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想了解更多请继续关注汕头本地宝为您带来的整理。

  •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