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汕头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需要什么条件?需要的材料有哪些?流程是什么?这些你知道吗?现在就跟汕头本地宝的小编来看看吧,希望能够帮助你。
申请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在本市或外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的职工,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没有不良信用记录,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外市缴存职工本人或配偶户籍需在本市。
2.①购买本市自住住房,房龄二十五年内(含),所购房产必须具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购房合同,且可用于办理合法有效抵押登记手续;
②购买本市自住住房,所购房产必须具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购房合同,且可用于办理合法有效抵押登记手续;
3.购房首期付款不得低于规定比例;
4.同意按照管理中心规定的担保方式办妥担保手续;
5.法律法规及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材料
1、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凭证及最近一年缴存明细。(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原件核对,收复印件)
2、其他与正常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料相同。
办理流程
一手房
1.申请人至售房单位测算可贷额度和年限,签订买卖合同。
2.售房单位到交易部门办理房地产转移预告登记和交易登记手续。
3.售房单位将买卖合同等资料移交受托银行。受托银行将征信结果、买卖合同等资料移交中心,中心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申请手续。(1个工作日)
4.申请人向中心申请贷款,中心出具初审意见书于申请人(1个工作日)
5.申请人同日即到受托银行办理调查、面谈手续(当日)
二手房
1.职工购房出现资金缺口需要贷款的,可先到中心咨询贷款事宜,中心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条件和资料,测算可货额度和年限。
2.交易双方当事人到交易部门办理房产交易转移登记备案手续。
3.申请人到中心申请贷款,提交买卖合同等兴款资料;选择受托银行及委托征信,中心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出具初审意见书(1个工作日)
4.申请人向中心贷款,中心出具初审意见书予申请人(1个工作日)
5.受托银行根据中心出具的初审意见书,与申请人办妥调查、面谈、签订借款合同等手续。
6.申请人当日即到受托银行办理调查、调查,当面手续(当日)
7.受托银行凭中心出具的放款意见,对贷款资料进行全面审核,督促申请人移交房地产权证。如若有变动或有问题的,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反馈中心。
8.到产权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结。领取《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登记);按出证日期先后顺序轮候放款.并移交《放款情況表》《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登记)个贷合同送中心各案。
9.受托银行根据中心出具的初审意见书与申请人办实调查、面谈签订借款合同等手续。
10.受托银行凭中心出具的放款意见。对贷款资料托银行办进行全面审核。无异议的。移送阶段性担保保证方盖章:如若有变动或有问题的。须在三个工作目内反馈中心。
11.受托银行到产权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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