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亲人离世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孩子买房,能否使用父母的公积金?汕头本地宝为您带来公积金提取常见问题解答。
问:丈夫去世,想把他的公积金账户的钱提取出来,但他的身份证又找不到了,不知道怎样才能办理提取?
答:根据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有关规定,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合法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可以向我中心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具体所需材料如下:(1)由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死亡证明(如已注销户口的户口簿、火化证明书、死亡证明书等)原件及复印件或被宣告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继承或受遗赠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经我中心审核同意后,由继承公证书中确定的合法继承人凭本人身份证及经中心审核的《汕头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审核表》到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无需再提供死者身份证。
问:事业单位职工,现已离职,前几天到银行提公积金,被告知需要提供离职证明和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批文件。政策是否是这样规定的?
答:是。职工离职后可凭《汕头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审核表》(中心提供现场填写)、离职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及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经中心审核同意后,再凭《汕头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审核表》及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到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问:本人丈夫是潮阳区电信部门的职工,现在已在潮阳贵屿买了地,能否提取公积金?
答:根据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有关规定,仅是购买土地是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如果买地后按规定申请建造自住住房的,您可以凭以下申请材料在建房一年内向我中心申请提取住房积金:⑴规划建设管理部门建房、翻建批准文件原件及复印件;⑵工程结算单原件及复印件;⑶付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⑷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⑸房地产权所有人的配偶提出申请的,须提交夫妻关系证明材料(如结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问:父亲突然去世,在去世前已经办了提取公积金手续,但是家属凭单据到银行,却被告知身份证注销了取不了款。
答:如果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已死亡,则应按死亡提取重新办理提取手续。根据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有关规定,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合法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可以向我中心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具体所需材料如下:(1)由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死亡证明(如已注销户口的户口簿、火化证明书、死亡证明书等)原件及复印件或被宣告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继承或受遗赠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经我中心审核同意后,由继承公证书中确定的合法继承人凭本人身份证及经中心审核的《汕头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审核表》到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无需再提供死者身份证。
问:户籍在揭阳,在深圳工作并缴存公积金,能否在汕头贷款购房?曾经向窗口咨询过,工作人员说汕头还没有和珠三角实现公积金互贷。请问什么时候可以实现?
答:根据住建部等三部门《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建金〔2014〕148号)第三点:“职工在就业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户籍所在地购买自住住房的,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规定,购房人户籍必须在汕头,您的孩子户籍在揭阳,不能来我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问:孩子买房,能否使用父母的公积金?
答:如果您们夫妻为您的孩子所购房产共有人,您们夫妻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也可提取您们的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本息;如果您们不是房产共有人,但所购房产为您的孩子名下首套房产,您们可在购房一年内向我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购房首付款。
问:缴存公积金多久才能贷款购房?
答: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的在缴职工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问:孩子户口在汕头,在深圳工作有缴存住房公积金,现在在汕头买了房子,还没有办手续,请问能使用公积金贷款或提取买房吗?
答:根据住建部等三部门《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建金〔2014〕148号)第三点:“职工在就业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户籍所在地购买自住住房的,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规定,如您的孩子户口在汕头并在我市购房,可持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您的孩子在汕头购房,您作为直系亲属如果本人在汕头有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且此套房子系孩子首次购房的,您可以凭购房合同、直系亲属关系证明、首次购房证明等材料向我中心申请提取。至于您孩子的住房公积金则可凭购房合同向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办理提取。
问:我同事今年五月辞职创业!前几天去工商银行提取辞职前公司交的公积金。但是银行说要去公积金中心开证明才可以提取,有这种规定?
答:是。职工离职后可凭《汕头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审核表》(中心提供现场填写)、离职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及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经中心审核同意后,再凭《汕头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审核表》及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到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问:我的住房公积金原来是中国银行的,现在改成建设银行的,请问我怎么把中行的钱转到现在建行的账户?
答: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发生变更的,应到我中心办理账户转移手续,将原公积金账号注销并将账户内的资金转移到新的缴存账号中,如果在公积金贷款期间办理转账还贷业务的,缴存银行发生变更后,应到贷款受托银行办理转账还贷变更手续。
问:如果人去世了,住房公积金要如何取出来?
答:如果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已死亡,其住房公积金应按死亡提取条件办理提取手续。根据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有关规定,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合法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可以向我中心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具体所需材料如下:(1)由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死亡证明(如已注销户口的户口簿、火化证明书、死亡证明书等)原件及复印件或被宣告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继承或受遗赠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经我中心审核同意后,由继承公证书中确定的合法继承人凭本人身份证及经中心审核的《汕头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审核表》到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无需再提供死者身份证。
问:我的单位只有帮我交社保,没有交公积金。我能不能到另外的公司交公积金呢?我确实需要公积金低利率贷款买房。
答:根据我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的有关规定,单位应为在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因此,您所在的工作单位如果没有为您缴存住房公积金,您可要求所在单位为您办理缴存手续。如所在单位不为您办理缴存手续,您可凭相关的在职证明材料向我中心反映,由我中心进行协调处理。
至于由另外公司代缴公积金的问题,如果您不属于该公司职工,那么该公司是不能为您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问:在揭阳缴存公积金,能在汕头买房贷款吗?什么流程?
答:根据我中心与潮州、揭阳签订的《汕潮揭三市住房公积金跨市贷款合作协议》,职工在潮州、揭阳二市任一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本人或配偶任一方的实际工作地点或户口在汕头市,或者本人父母、子女或配偶父母等直系亲属的户口在汕头市,且在潮州、揭阳市没有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或已办理过一套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并结清房款,在汕头市购买自住住房时可向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您可持揭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等有关贷款要求的材料,经我中心校对审核后,按我市目前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要求及流程办理贷款有关手续。
问:非本省户籍的职工,可以申请缴交住房公积金吗?
答:根据我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的有关规定,单位应为在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因此,只要是单位的在职职工,且单位的工商注册地属汕头的,单位应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在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对缴存职工没有户籍限制。
问:现在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报备单位吗?
答:不需要。
问:大病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吗?如可以,什么手续,哪些病种可以?
答:职工本人、配偶、子女以及双方父母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重大疾病指慢性肾衰竭(尿毒症)、白血病、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重大器官移植手术、各种癌症病变等。具体办理要件如下:⑴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⑵突发事故或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⑶职工本人的书面说明(书面说明需经单位核实盖章)原件;⑷亲属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如户口簿或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或公证部门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书等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问:1、父母购买商品房,可以用提取已婚子女的公积金吗?(子女公积金从未使用过)2、购买商品房时提取过本人的公积金,(没有办按揭),可以再次提取本人账户新增归集的公积金吗?
答:(1)父母购买商品房,如果在购房一年内且该套房产系父母首次购买的,则可向我中心申请以直系亲属首次购买自住住房为条件提取已婚子女的公积金。
(2)根据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购买自住住房可以在购房合同经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登记或交易转移登记后一年内向我中心申请提取,在提取时限内可一次或多次提取,但提取累计总金额不能超过购房款。购房时间超过一年以上时间的,则不能申请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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