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在汕头,市民要办理不动产登记,首先要了解不动产登记办理有哪些类型。
一、不动产登记的登记类型有哪些?
依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的类型包括: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
二、什么是不动产首次登记?
不动产首次登记是指不动产权利第一次登记。
三、什么是更正登记?
利害关系人、不动产登记簿的权利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事项错误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更正登记。
四、什么是异议登记?
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事项错误,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登记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登记登记。
五、预告登记包括哪些类型?
预告登记包括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不动产转移预告登记和不动产抵押预告登记。
六、变更、转移和注销登记包括哪些类型?
变更、转移和注销登记包括: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建(构)筑物所有权变更、转移和注销登记、集体土地所有权变更、转移和注销登记、抵押权变更、转移和注销登记登记和地役权变更、转移和注销登记登记
七、为什么没有具体的不动产类型?
中国不动产的种类比较繁杂,有土地、海域、房屋、森林、林木、草原、水域、滩涂等。分散登记时期,基本上每一类不动产都有相应的登记体系和证书样式,造成了证书种类繁多。
国土资源部表示,统一登记后,需要将原来各类不动产证书记载的内容集成到一本证书上记载。考虑到证书的统一适用性,证书在内容设置上规避了具体的不动产类型名称,提炼出了原来各类证书上的一些共同性内容,比如权利人、共有情况、坐落、不动产单元号、用途、面积等。
此外,《不动产权证书》设置了“权利类型”栏,具体的不动产类型在颁发证书时,可以通过“权利类型”的填写体现出来。权利人通过“权利类型”,能够清楚地看到权利人拥有的不动产及其权利种类。如权利人拥有一套商品房,则在“权利类型”中可以看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权利人土地权利和房屋所有权的权利性质、用途、面积以及土地权利使用期限等,在“权利性质”、“用途”、“面积”、“使用期限”中可以看到对应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