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在汕头,如何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呢?如:购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集资房、合作建房)转移登记?买卖、互换、赠与、受遗赠转移登记?继承、离婚转移登记?汕头本地宝(微信ID:)小编
办理条件
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办理材料
Ⅰ.购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集资房、合作建房)转移登记
Ⅱ.买卖、互换、赠与、受遗赠转移登记
Ⅲ.作价出资(入股) 转移登记
Ⅳ.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并、分立、注销等原因致使不动产权属发生转移的转移登记
Ⅴ.不动产分割、合并导致权属发生转移的转移登记
Ⅵ.继承、离婚转移登记
Ⅶ.调拨接收转移登记
Ⅷ.企业改制、改革、改组转移登记
Ⅸ.拆迁补偿转移登记
Ⅹ.单位自有房屋房改出售转移登记
XI.共有人增加或者减少以及共有不动产份额变化的转移登记
XII.因生效法律文书导致权属发生转移的转移登记
办理流程
申请人向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提交资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发给收件回执(1日),若提交资料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资料→不动产登记中心对土地、房产内容进行初审(7日)、复审(2日)、核准(2日)→不动产登记中心在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登记事项、缮证、计费、盖章(3日)→发放不动产权证书。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不含公告期)
办理费用:
(1)每本证书收取土地注册登记工本费20元件;
(2)住房登记80元/套,非住房房屋登记550元/件;经济适用住房登记,按收费标准减半收取。
办理地点
1.汕头市不动产登记窗口
办公地址:汕头市长平路100号汇全大厦三楼
2.汕头市国土资源局驻行政服务中心办事窗口
办公地址:汕头市长平路财政大楼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咨询电话:88179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