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汕头市人事档案能办理哪些有关档案转移事项呢?人事档案转出怎么办理?毕业生档案查询怎么办理?本地宝小编为您提供具体信息。
一、人事档案转出
1、流动人员在市直国有单位就业的,凭单位出具的调档函、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并填写《人事档案转递申请表》办理转档手续。
2、流动人员跨市就业须转档的,凭当地人才流动服务机构或具有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出具的调档函、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并填写《人事档案转递申请表》办理转档手续。直接转档到工作单位的,还须提供入职手续(考录文件、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参保凭证等),人事档案通过邮政机要转递。
3、流动人员党组织关系挂靠我处的,须同时将组织关系转出。
4、《人事档案转递申请表》可在汕头人才网下载或到档案中心窗口领取。
二、毕业生档案查询
毕业生(非师范生)档案由学校转送到汕头市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中心,再由市档案中心根据毕业生户籍所在地分发到各区(县)人事档案保管部门。毕业生可登陆汕头人才网或通过电话与市、区(县)人事档案保管部门联系查询档案去向。师范生档案去向请咨询市教育局。
毕业生应重视档案的转递情况,如毕业当年10月份后本人档案仍未到达市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中心,应与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或档案室老师联系,及时将档案转回接收地人社部门。
三、毕业生档案签领
被我市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录(聘)用并且档案在市档案中心管理的,由所在单位管档人员凭调档函、身份证(或社保卡)和毕业生入职手续到市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中心人事代理部签领。
为节省办理时间,批量领档的单位可填报《毕业生档案签领登记表》并发送到档案中心电子邮箱。
四、人事档案托管
1、在我市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离职的流动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和离职证明(辞职离职批复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申办。
2、被我市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聘用的流动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和入职手续(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缴交社保证明)申办。
3、经审核拟受理的,填写《人事档案托管申请表》,领取调档函。
4、档案中心审核档案,出具《人事档案托管回执》。
注:在区(县)级单位就业的,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的区(县)人社部门申请。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办理地点:汕头市海滨路13号209室 汕头市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88563309 电子邮箱:3034089330@qq.com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汕头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档案】获取汕头毕业生档案去向查询、流程指引、档案科普、各区县档案保管单位咨询方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