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单位/职工在管理中心办事窗口领取或微信公众号下载《汕头市职工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表》,按表格内要求进行填写、盖章,到转出单位的缴存银行申请办理转移手续。
汕头住房公积金市内转移办理须知
【办事程序】
1、单位/职工在管理中心办事窗口领取或微信公众号(汕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载《汕头市职工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表》,按表格内要求进行填写、盖章。
2、单位/职工持《汕头市职工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表》,到转出单位的缴存银行申请办理转移手续。
申请办理事项须提交相关资料《汕头市职工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表》(2份)
【办理注意事项】
1、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时,转出单位已无需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方可办理转移手续,否则,转移成功后,转出单位是无法再为该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2、职工办理转移住房公积金手续,需要转出单位的缴存网点办理。
3、转移手续办理完毕后,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为封存状态,需由转入接受单位到所属的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办理账户启封手续,并确定新的缴存基数。
【业务联系】
市中心:0754-88328034;澄海管理部:0754-85637185;南澳管理部:0754-86818628;潮阳管理部:0754-83614488;潮南管理部:0754-87751112。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汕头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贷款】获取汕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指南、交易登记及贷款额度/年限/利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