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汕头市一般性岗位补贴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可按季度(或半年)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对上季度(或半年)的补贴,补贴标准为按实际招用人数每人每月500元。
汕头市一般性岗位补贴
一、补贴对象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二、补贴条件
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实际招用人数给予用人单位一般性岗位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0元的岗位补贴。补贴期限除对距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三、补贴标准
按实际招用人数每人每月500元。
四、补贴期限
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年龄为准),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符合条件人员补贴时间段为16周岁至法定退休年龄。
五、申请渠道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办理窗口
汕头市人力资源与就业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长平路11街区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西厅
办公电话:0754-8864502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位置指引:12、15、19、20、24、25、28路(林百欣会展中心站)
网上办理
入口:一般性岗位补贴申领-广东政务服务网 (gdzwfw.gov.cn)
六、申请资料(一式一份)
无
七、办理流程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汕头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一般性岗位】可获取汕头市一般性岗位补贴办理指南+补贴标准+网上申报入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