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汕头居民医保办理指南包括居民医保参保,居民医保缴费,居民医保待遇。其中居民医保待遇包含门诊待遇、住院待遇、大病保险待遇和生育待遇。
办理参保
参保范围
(一)具有汕头市户籍,且不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的城乡居民。
(二)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各类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中小学校就读的全日制非本市户籍在校学生。
(三)不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
参保登记时间
每年9月1日至12月10日。
参保方式
(一)以个人身份参保的
参保人可通过“粤医保”微信小程序或各村(居)委、镇(街道)公共服务中心(人社所)大厅的“粤智助”自助机等渠道自行办理城乡居民参保登记;也可到各村(居)委、镇(街道)公共服务中心(人社所)办事窗口办理参保手续。
(二)以村(居)委会为参保单位缴费的
参保人可以通过村(居)委会统一办理新参保或停保、人员信息变更及缴费手续。
(三)以家庭为参保单位缴费的
新参保或家庭户参保人情况有变化,或需变更扣费账户的,应及时到户籍所在地街道(镇)公共服务中心(人社所)或村(居)委会办理相关手续。
(四)以学校为参保单位缴费的
在校参保的学生由所在学校统一向学校所在地街道(镇)公共服务中心(人社所)申报参保缴费。
缴款渠道
(一)自助缴费。从9月1日开始参保人可通过登录“粤税通”“粤省事”微信小程序、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税务自助终端或直接扫描粤税通城居医保缴费葵花码、银联POS机等渠道自行缴交城乡居民保险费。
(二)签约扣款缴费。参保人可到户籍所在地镇(街道)公共服务中心(人社所)办理银行扣款账户签约手续,由税务部门定期批量扣费。
(三)银行窗口缴费。参保人可以到邮储银行、建设银行、农商银行(信用社)等银行网点的服务窗口进行缴费(凭参保人身份证、社保卡或户口簿查询缴费)。
(四)办税服务厅缴费。由村(居)委会、学校代收缴费的,可到所属地办税服务厅通过POS机刷卡缴费,通过扫描微信、支付宝、聚合支付二维码缴费或开具缴款通知书到相关银行柜台缴款。
办理缴费
(一)自助缴费。从9月1日开始参保人可通过登录“粤税通”“粤省事”微信小程序、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税务自助终端或直接扫描粤税通城居医保缴费葵花码、银联POS机等渠道自行缴交城乡居民保险费。
(二)签约扣款缴费。参保人可到户籍所在地镇(街道)公共服务中心(人社所)办理银行扣款账户签约手续,由税务部门定期批量扣费。
(三)银行窗口缴费。参保人可以到邮储银行、建设银行、农商银行(信用社)等银行网点的服务窗口进行缴费(凭参保人身份证、社保卡或户口簿查询缴费)。
(四)办税服务厅缴费。由村(居)委会、学校代收缴费的,可到所属地办税服务厅通过POS机刷卡缴费,通过扫描微信、支付宝、聚合支付二维码缴费或开具缴款通知书到相关银行柜台缴款。
享受待遇
汕头居民医保享受待遇有住院待遇、门诊待遇、大病保险待遇和生育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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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报销办法
参保人员在已实现联网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应优先使用本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在定点医疗机构实时结算:在未实现实时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医疗费用先由本人垫付,后凭住院发票原件、费用明细清单、出院小结(或出院记录)、社会保障卡和转诊(或异地就医)审批表等材料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报销。参保人员发生外伤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向当地医保经办机构履行告知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