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近日,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做好2026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2026届毕业生可申请求职创业补贴,具体信息详见下文。
汕头2026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
一、补贴对象
符合条件的学生。
二、补贴条件
(一)属于汕头市区域内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学年学生。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1.城乡困难家庭(低保家庭、残疾人家庭、脱贫人口家庭、特困职工家庭)成员,2.特困人员,3.残疾人,4.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注:1.本补贴“毕业学年学生”指2026届毕业生。
2.“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学年学生”,包括普通高等学校的全日制本专科毕业学年学生,以及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博士毕业学年学生。
3.脱贫人口指原被扶贫部门认定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目前仍处于法定劳动年龄内的人员。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可申领享受本项补贴。
5.任何学历阶段内在本省市或者外省市已享受过本项补贴政策的学生不得重复享受。
6.以创业者身份享受一次性创业资助、租金补贴的,在所创办单位注销前,不得享受本就业扶持政策。)
三、补贴标准
每人3000元。
四、补贴期限
一次性。
五、申请渠道
由毕业生所在院校统一代为申请。部省属、市属院校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请,区属院校向所在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请。
六、申请资料(一式一份)
(一)《汕头市求职创业补贴汇总表》(学校填写)(表单1);
(二)《汕头市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学生个人填写)(表单2);
(三)《汕头市求职创业补贴人员花名册》(学校填写)(表单3);
(四)学生身份证复印件;
(五)1.属于城乡困难家庭成员的,提供表明属城乡困难家庭的相关证件复印件或证明〔包括城乡低保证、残疾人证、特困职工证〕和户口本复印件;
2.属特困人员的,提供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
3.属残疾人的,提供残疾人证复印件;
4.属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
(六)学生社保卡复印件(1.需提前激活社保卡金融功能。2.确保社保卡未超过有效期。)
以上材料原件由学校负责审核,所提交的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并由学校盖章确认与原件一致。
七、办理流程
学校合理安排时间供学生集中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按自愿原则,向学校提交求职创业补贴申请,由所在学校组织初审,初审通过后,由学校统一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申请。流程如下:
(一)收集材料及初审。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学校发动学生积极申请,收集学生申请材料,并组织初审。
(二)网上申报。初审通过的,学校登陆“广东省公共就业服务云平台”,也可从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就业创业资金申报登陆。如实、完整填写补贴申报信息并提交申请。
(三)系统校验。网上申请提交后,市、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时通过系统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校验。
(四)材料提交。通过系统校验后,学校应于4月30日前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纸质材料。
(五)审核。市、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受理的纸质申请资料进行审核。
(六)公示。对符合条件的,将享受补贴的人员名单(含所在院校、身份证号码,注意隐藏或遮挡身份证号码部分数字)、补贴标准及具体金额等信息通过政府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网站等渠道进行公示7天。
(六)审批。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机构)在《汕头市求职创业补贴汇总表》上出具审批意见,并发出拨款意见。
(七)资金划拔。财政资金到位情况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务机构)收到拨款意见后,于5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按规定办理拨付手续。由人社部门直接拨付到学生个人银行账户。
八、资金来源
从各级就业补助资金列支。
九、其他事项
(一)求职创业补贴是减轻困难学生就业负担,助力学生就业创业的惠民政策。各部门、各院校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多形式大力宣传,让学生知晓政策,广泛发动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在集中申请期积极申请。对于因特殊原因未能在集中申请阶段提交材料的毕业生,由各学校对符合条件的学生按流程进行办理申报,补贴申请最迟应于学生毕业前提出。
(二)从便民角度出发,以脱贫人口身份申请的学生可不提供证明,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国家贫困人口查询系统或向乡村振兴部门查询等渠道予以核实。申请者应知晓自身身份为脱贫人口方可申报。对无需申请者提供证明的,人社部门应将有关查询资料归并到申报材料中。
(三)各学校应对学生社保卡信息、姓名校对准确,以免影响补贴发放。各区县人社部门应安全、规范做好补贴审核、发放工作,及时兑现政策红利。
附件:1.汕头市求职创业补贴汇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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