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是在城市已经建立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三条保障线”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实行最低生活保障的制度。汕头本地宝低保专题为您带来汕头低保办理、汕头低保保障金申请等相关信息,希望能对您的低保办理提供便利和帮助。

我要查询 : 低保办理低保标准

办理条件

申请人具备当地户籍,且家庭经济状况符合当地低保标准。

办理材料

1、居民身份证

2、申请及授权书

3、广东省居民户口簿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在“粤省事小程序”提交申请,选择服务专区民政百项栏目,找到社会救助在线办理,填写本人及家庭成员基本信息,并手机签署《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电子授权书》(户主及家庭成员须人脸验证,若不在一起居住可发送微信链接),扫描上传户口本、身份证等相关材料,提交等候工作人员审核。

2、受理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经济状况信息化核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经济状况信息化核对结果,生成核对报告,出具受理或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告知申请人。申请人对核对结果有异议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重新开展经济状况信息化核对。

3、审核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出具受理通知书后,对申请人家庭实际情况逐一入户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并将调查核实结果在村(居)民委员会设置的村(居)务公开栏、社区公开栏以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公共服务大厅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将相关材料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公示期间有异议且能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民主评议,并将民主评议结果和相关材料一并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4、审批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全面审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上报的调查材料和审核意见,并随机抽查核实,作出审批决定。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及时予以批准,并在申请人所在村(居)民委员会设置的村(居)务公开栏、社区公开栏以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公共服务大厅进行公示;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批准,并在作出审批决定的3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公示后有异议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组织调查核实,并将调查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发给《最低生活保障证》,从公示结束之日下月起给予救助待遇。

线下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应当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户籍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人代为提出申请。申请人应签署《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

2、受理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经济状况信息化核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经济状况信息化核对结果,生成核对报告,出具受理或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告知申请人。申请人对核对结果有异议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重新开展经济状况信息化核对;

3、审核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出具受理通知书后,对申请人家庭实际情况逐一入户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并将调查核实结果在村(居)民委员会设置的村(居)务公开栏、社区公开栏以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公共服务大厅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将相关材料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公示期间有异议且能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民主评议,并将民主评议结果和相关材料一并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4、审批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全面审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上报的调查材料和审核意见,并随机抽查核实,作出审批决定。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及时予以批准,并在申请人所在村(居)民委员会设置的村(居)务公开栏、社区公开栏以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公共服务大厅进行公示;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批准,并在作出审批决定的3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公示后有异议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组织调查核实,并将调查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发给《最低生活保障证》,从公示结束之日下月起给予救助待遇。

办理地址

1、汕头市金平区民政局社会救济股窗口

办理地点:汕头市金平区石炮台街道东厦路50号三楼社会救济股窗口

办公电话:0754-88634586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位置指引:可搭3,23,18,123,35,101路公交车到汕大附属一医院站下

2、汕头市龙湖区民政局综合窗口

办理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金霞街道榕江路5号设计大厦东梯一楼大厅1号窗口

办公电话:0754-88267501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五 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位置指引:3路、24路、10路、45路、101路、2路、38路、53路、6路、51路、

3、澄海区民政局社会救助和社会工作股办公室

办理地点:汕头市澄海区澄华街道宁川东路社区服务中心大楼三楼社会救助和社会工作股办公室

办公电话:0754-85887185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位置指引:可乘坐204路公交到府西路口站下,步行800米可到。或导航:澄海区宁川东路社区服务中心,澄海区民政局

4、濠江区各街道办事处民政救助窗口

办理地点:濠江区各街道办事处民政救助窗口

办公电话:0754-87379779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位置指引:濠江区街道办事处

5、潮阳区民政局救灾和社会救助办公室

办理地点:潮阳区北关路200号 区民政局二楼 救灾和社会救助办公室

办公电话:0754-88719600

办公时间:正常工作日8:30-12:00 14:30-17:30

位置指引:潮阳区北关路200号

6、潮南区民政局社会救助股窗口

办理地点:潮南区峡山街道东山学校南侧潮南区民政局206室

办公电话:0754-87900519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00-17:00

位置指引:乘坐交通工具到东祥路口,往前走500米左右。

7、南澳县综合窗口

办理地点:南澳县后宅镇瑞祥路1号人社局大楼二楼综合服务厅2至5号综合收件窗口

办公电话:0754-89806111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位置指引:1、驾车到达后宅镇中兴路与瑞祥路交界,沿瑞祥路向北行驶150米达到。2、搭乘公交车到后宅镇宫前大圆站下车后沿中兴路向西步行700米至瑞祥路,瑞祥路向北步行150米达到。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