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汕头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并按照规定予以处罚,具体处罚办法详见下文。
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并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燃放烟花爆竹的,处三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二)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对责任单位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燃放烟花爆竹给国家、集体财产造成损失或者造成他人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推荐:汕头烟花爆竹燃放专题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并关注【汕头本地宝】公众号,聊天对话框回复【烟花爆竹】即可获取汕头各区县烟花爆竹燃放规定、禁燃区域、禁燃时间、处罚办法、举报电话等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