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符合托班开设条件的幼儿园可自愿向所在区(县)教育局提出申请备案,填写《汕头市幼儿园开设托班申请备案表》报所在区(县)教育局。
汕头市幼儿园开设托班申请备案表:点击下载
➤备案表内容预览:
➤拓展阅读:监督管理
(一)联合监管,共同督查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健康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加强对行政区域内幼儿园托班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二)专项清查,规范发展
卫生健康部门和教育部门将不定期开展对幼儿园开设托班却未备案等违反托育服务相关规范行为的清查工作,一经发现将依法依规责令幼儿园落实整改,对拒不改正和情节严重的幼儿园依法处罚和责令其停办托班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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