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广东汕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布2025年夏季普通高考招生简章,具体内容详见下文。
2025广东汕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夏季高考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广东汕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汕头市人民政府举办的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是粤东地区唯一一所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位于汕头市濠江区东湖职教园区,校园总占地面积500亩,总建筑面积约17.8万平方米,可容纳学生总数6000人。
根据汕头市委、市政府文件要求,将汕头市卫生学校整体资源整合进我校,我校与汕头市卫生学校资源整合后,学校占地面积将达到830亩,总建筑面积将达到28.73万平方米,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员工405人,其中专任教师348人,其中副高职称88人,具有研究生硕士学历或学位126人。
学校秉持“敬业、亲师、博习、通达”校训,“善教乐学, 守正创新”为办学理念。以师范教育为主体,学前教育类专业为龙头,艺术、体育和语言类专业为补充,以国际化和产教融合为特色,培养品德高尚、技能精湛的应用型人才。
学校全日制专业设置与地方教育事业发展紧密对接,广泛开展政校企合作,已建立校外实训基地 72 个。
学校按照智慧校园标准建设,功能分区合理。教学区教室配备全功能智慧教学设施和空调,针对不同专业建有各类专业实训室,校本部图书馆现有馆藏图书22万册以上,电子图书16万册以上。
二、招生计划
注:1.招生计划最终以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2.2025级护理、助产、药学、中药学、中医康复技术等5个专业的学生三年均在过渡校区就读;其余专业的学生第一年在过渡校区就读,第二、三年在校本部就读,如果学校新建宿舍2026年8月未能交付使用,在过渡校区就读的部分专业学生返回校本部就读时间适当顺延;
3.本校收费标准按《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367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的通知》(粤发改规〔2021〕10号)公布的标准执行;
4.住宿费按汕头市物价部门核准收取:校本部住宿费:1000元/生·学年,过渡校区住宿费:900-1200元/生·学年(4人间1200元/生·学年,6人间900元/生·学年);
5.教材费按实际订购收取。
三、学生资助政策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本校相关规定执行:
1.国家奖学金:获奖者每生每年10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者每生每年 6000 元;
3.国家助学金:获奖者每生每年 2500-5000 元,分 2-3 档;
4.学生综合测评奖学金:学生个人综合测评一、二、三等奖,奖金分别为每生每年1000元、800元、600元;
5.特别困难资助:由学校发动社会热心企业和个人进行定向资助。
四、招生章程及咨询
2025年夏季高考招生章程详见我校招生网
咨询电话:0754-88214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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