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参保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性缴纳一个年度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的,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待遇。
【门诊特定病种】
参保人患有门诊特定病种并已办妥门诊特定病种认定手续的,从办妥备案手续的当日即可按下表的报销比例、报销限额以及待遇有效期享受门诊特定病种待遇。
☞参保人同时认定多种门诊特定病种的,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按所认定病种中最高的一种核定,同类病种的支付限额按额度最高的两个病种叠加(明确不予叠加的除外)。
☞在病种有效期内,Ⅱ类门特病种当月限额未使用完的,可跨月结转使用,但不跨年度结转。Ⅰ类门特病种报销限额当月清零,不实行跨月结转政策。
我市门诊特定病种保障范围合计55个病种,分成二类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详细病种及待遇见下表:
汕头市基本医疗保险门特病种待遇表(职工)
汕头市基本医疗保险门特病种待遇表(居民)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汕头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居民医保】获取汕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攻略、线上缴费入口、医保待遇及报销比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