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要求,自2014年1月1日起启用新版《出生医学证明》(第5版),旧版出生证签发日期截至2013年12月31日。
申请对象
申领方式
邮政速递
需确认签发信息准确无误,并网上签署《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邮政速递资费为国内(除新疆、西藏和港澳台地区)单程寄递服务资费18元/件,新疆、西藏26元件,接收快递时由邮政速递公司收取。
现场领取
需确认签发信息准确无误,并网上签署《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 (特殊情形无法电子签名除外)。预约现场领取日期当天,新生儿父母双方或一方持双亲预约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和本人手机,现场刷脸认证 (部分需现场签名) 领取。新生儿父母亲任意一方年龄未满16周岁的,需要在监护人陪同下前往现场领取。受理单位
办理时限
邮政速递
一般5个工作日内发放 (邮寄时间不计算在内)现场领取
预约申领当日现场办理完结注意事项
1.同一新生儿提交申请取消但未受理前,修改或取消超过5次将无法再次网上申请/预约,需到线下(现场) 办理;
2.无法人脸识别认证网上申领的情形:外籍人士;2台湾同胞;3夫妻双方均为港澳同胞或华侨;4其他特殊无法刷脸认证的情形(可咨询分娩机构);5换发和补发出生证暂不能网上申办。
申请步骤
1、选择家庭类型并进行人脸识别认证
支持双亲家庭或单母亲两种情形,新生儿母亲和父亲(双亲家庭) 都需进行人脸识别认证。
2、填写申领信息
填写及确认新生儿母亲、新生儿、新生儿父亲(双亲家庭)信息,并上传身份证明材料。
3、选择申领方式
确认申领信息后,选择申领方式,并填写联系方式或选择预约日期,完成网上《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签署或确认。
4、提交申请
确认申请信息,确认后提交办理。
办理入口
1、进入“粤省事”小程序,点击下方“办事”
2、选择“人生事”一栏中“生育”
3、点击“申领出生医学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