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工医保
(一)参保范围
1、用人单位和职工、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以下简称失业人员)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
2、被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并办结伤残退休手续的人员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3、灵活就业人员和已办结退休手续但是未达到累计缴费年限要求的人员(以下简称退休延缴人员),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二)参保方式
1、在职职工:用人单位操作参保,个人无需操作;
2、灵活就业人员:个人自行办理参保登记(详细参保方式见下文);
3、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由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个人无需操作;
4、办理伤残退休手续的工伤职工:由市社会保险机构为其办理参保手续,个人无需操作;
5、退休继续缴纳医保人员:窗口办理养老待遇退休手续时,可以由窗口工作人员操作延缴或趸缴。
二、居民医保
(一)参保对象
符合《汕头经济特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规定的以下人员:
1、具有本市户籍且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
2、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中等职业技术学院、技工学校、中小学校、托幼机构就读的全日制非本市户籍在校学生儿童;
3、持有本市居住证(有效期内)且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
4、已在本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外来务工人员其共同生活的学龄前子女。
(二)参保方式
1、以个人身份参保的。参保人可通过“粤医保”微信小程序或各基层“粤智助”自助机等渠道自行办理城乡居民参保登记;也可到村(居)委、镇(街道)党群服务中心(人社部门)办事窗口办理参保手续。
2、以村(居)委会为参保单位参保的。参保人可以通过村(居)委会统一办理新参保或停保、人员信息变更等手续。
3、以学校为参保单位参保的。在校参保的学生由所在学校统一办理参保手续。
(三)所需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户口簿、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等)
2、参保情形相关佐证材料(非必上传项)
如为代办增加以下材料
3、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
4、授权委托书
三、灵活就业医保
(一)参保对象
法定劳动年龄内的下列人员,可在省内就业地参加职工医保,不受户籍限制。
1、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2、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保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
3、依托电子商务、网络约车、网络送餐、快递物流等新业态平台实现就业,且未与新业态平台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新型就业形态从业人员;
4、国家和我省规定的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三)参保材料
1、灵活就业人员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户籍地参加职工医保,也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我省就业登记证明在就业地参加职工医保。
2、香港澳门台湾灵活就业人员可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居住地参加职工医保,或凭我省就业登记证明在省内就业地参加职工医保。
3、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在注册登记地参加职工医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