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材料
1、年检有效期内的车辆行驶证。
2、旧机动车交易凭证(包括交易发票和《旧机动车交易价格评估结论书》)。属本系统内部调拨的,可凭上级主管部门的固定资产调拨凭证办理(免办旧车交易手续)。
3、《办理机动车业务流程记录单》、《机动车过户、转出、转入登记申请表》。
4、公车须双方单位证明及市定编办出具的不列入定编范围证明并提供新车主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和营业执照复印件;私车的提供双方身份证并附复印件。
5、特区免税进口车辆还须有《海关解除监管证明书》。
温馨提示:
华侨捐赠进口车、右方向车、距报废年限一年的车辆、延缓报废使用车辆、没有解除海关监管的三资企业自用车不得过户。
办理流程
符合规定要求的由车主带齐资料到车管所办证厅2号窗口办理,2号窗口民警受理后出具《办证回执》和《待理证》,需更换号牌的,车主凭《办证回执》上注明的时间到大学路检测站交回旧号牌,固封新号牌、照相并同时领取《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不需要更换号牌的,车主凭《办证回执》上注明的时间到车管所2号窗口领取《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
办理地点
汕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地址: 广东省汕头市飞厦西路8号
电话: 0754-8550554
汕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警一大队
地址: 广东省汕头市华山路19号
电话: 0754-88165554
汕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警二大队
地址: 广东省汕头市中山路134号
电话: 0754-88534044
办理费用
代办费用:委托经营公司代办费用一般在200元左右。(由于实行经营公司代理制,这笔费用省不掉。)
过户费用:交易过户费按车辆评估价的5‰收取,这笔费用的承担由买卖双方自行协商。
注意:“过户手续费”与该车实际成交价格无关,以评估价为基准计算。
其他费用:二手车评估车辆费大概200元,验车费80元,出票费用150。
温馨提示:由于汕头各区办理二手车买卖过户的费用都有所不同,在此提供的价格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