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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房申请廉租房补贴
申请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廉租住房保障:
1、具有金平、龙湖、濠江区城镇户口,并在金平、龙湖、濠江区工作或者居住;
2、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符合当年度市政府公布的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
3、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
4、申请廉租住房保障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或出售过房产,但因家庭发生重大灾害、重大事故,或者因家庭成员伤亡、患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家庭收入无法维持正常生活而出售房产的除外;
5、家庭成员必须符合计划生育有关政策规定,违法生育的家庭已按人口和计划生育有关法律法规接受处理;
6、其他廉租住房保障政策规定的条件。
申请材料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当月前1年内家庭收入证明。家庭收入证明可以是以下材料之一:
(1)《广东省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2)《汕头市国有(集体)企业特困职工优待证》;
(3)其他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
2、家庭成员现住房的权属证书或者其他证明材料;
3、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
4、家庭成员的婚姻状况、计划生育状况证明;
5、其他证明材料。
申请流程
申请地址
户口所在地居委会(或单位)和镇(街道办)
廉租房房源
1、各区自有的廉租住房房源;
2、以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资金购、建的住房。